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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人民的共同決定」:公投200多天後,愛爾蘭墮胎首度合法化

「愛爾蘭人民的共同決定」:公投200多天後,愛爾蘭墮胎首度合法化
Photo credit: AP / 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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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今年5月發起公投,有66.4%選民支持廢除憲法墮胎禁令,國會今日立法落實了這項全民決定。

(2018.12.14 更新)

(中央社)愛爾蘭國會14天通過立法,讓墮胎在愛爾蘭首度合法化,總理瓦拉德卡(Leo Varadkar)讚揚此舉是「歷史性時刻」。愛爾蘭今年稍早曾舉行墮胎合法化歷史性公投。

這項新法律允許懷孕12週以內婦女進行人工流產,或在會危急孕婦生命、對孕婦健康構成嚴重傷害等條件下墮胎。新法也允許對可能導致生產前死亡,或出生28天內夭折的異常胎兒進行人工流產。

瓦拉德卡表示:「這是愛爾蘭女性的歷史性時刻,感謝相挺的各位。」他支持5月舉行的墮胎合法化公投,公投結果有66%同意修憲,推翻憲法禁止墮胎的規定。

〔愛爾蘭總理推文表示,就在超過200多天前,你們,愛爾蘭的人民投票否決了「第八修正案」,以便我們能夠更有同理心的照顧婦女。今天我們立法通過,讓這件事情成真。這是一項終結孤單的旅程、終結恥辱、支持我們國家女性選擇的投票。〕

自1980年起,約17萬愛爾蘭婦女被迫赴鄰邦英國墮胎。愛爾蘭是天主教徒占絕大多數國家,但教會的影響力近年已式微。這項改變意味馬爾他如今成為歐洲聯盟成員國中唯一全面禁止墮胎國家。

《德國之聲》報導,這項法案最後由愛爾蘭總統希金斯(Michael Daniel)總統簽署,完成立法,愛爾蘭衛生部門正準備在2019年1月為婦女提供首次墮胎。


(以下文章原刊登於 2018.5.27)

17萬人跨海墮胎後,愛爾蘭公投廢除施行35年的「墮胎禁令」

(中央社)愛爾蘭25日舉行歷史性的墮胎合法化公投,最後官方結果顯示,66.4%選民支持廢除憲法墮胎禁令。愛爾蘭總理瓦拉德卡形容這項公投結果是「寧靜革命」的最高潮。

一度深受天主教影響的愛爾蘭,是歐洲國家當中社會最保守國度之一。這次,支持和反對陣營在公投中以2比1懸殊比例,壓倒性通過廢除嚴苛墮胎禁令,支持和反對的差距遠超出公投登場前任何民調的預測結果,且可讓政府於年底前完成立法。

倡議廢除墮胎禁令的愛爾蘭總理瓦拉德卡(Leo Varadkar)先前形容這次公投是「一生一次」的機會,選民也踴躍參與投票,結果投票率高達64%,是歷來公投中投票率最高之一。40個選區當中,除一個選區以外,全都支持墮胎合法化,總計高達66.4%選民支持廢除墮胎禁令,33.6%反對,幾乎是1983年公投結果的完全翻轉,當年愛爾蘭政壇為了避免受到其他歐美國家的「墮胎合法化風潮」影響,公投禁止墮胎。

去年成為愛爾蘭首位公開出櫃同性戀總理的瓦拉德卡在都柏林告訴記者:「我們所見證的是一場寧靜革命的最高潮,過去幾十年來這場革命一直在愛爾蘭展開。」他說:「人民已經發聲,他們說這是一個信任女性並尊重她們意願的國家,非常感謝大家讓今日成為可能。」

愛爾蘭政府提議容許懷孕12週婦女墮胎,以及例外情況下容許懷孕12到24週者墮胎。瓦拉德卡表示,他希望新法能於年底前生效。衛生部長哈里斯(Simon Harris)告訴記者,內閣將於29日召開會議,批准起草立法。

這項公投結果是愛爾蘭邁向國家轉變的最新里程碑,它先前於1995年以些微差距通過離婚合法化,接著又於2015年透過公投,成為全球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

反墮胎倡議人士於今天稍早承認挫敗,號召民眾投「反對票」的國會議員表示,他們將不會尋求阻撓政府立法。

在公投中,選民被問到是否支持廢除憲法增修條款,該條款賦予未出生胎兒與懷孕母親相同生命權,此嚴苛墮胎禁令於2013年部分放寬,但僅適用於母親面臨生命危險案例。

愛爾蘭選區地圖
Photo Credit:DrRandomFactorfrom Wikimedia @CC BY-SA 4.0
位處愛爾蘭最北邊的Donegal是全國40個選區中,唯一反對票超過50%的。

《衛報》和《BBC》報導,在愛爾蘭的40個選區中,只有多尼戈爾(Donegal)以51.9%的投票反對解除墮胎禁令,即使在傳統保守的羅斯康芒郡(Roscommon)/東哥爾威郡(East Galway),仍有57%支持廢除墮胎禁令,卡洛(Carlow)/基爾肯尼(Kilkenny)等其他農村選區也有支持63.5%贊成改革。

《風傳媒》報導,愛爾蘭8成人口皆信仰天主教,愛爾蘭的天主教領袖參與1937年的憲法起草,天主教會在愛爾蘭一直享有「特殊地位」,對愛爾蘭的教育、衛生健康、社會政策發揮關鍵影響力,。

《轉角國際》報導,愛爾蘭的憲法墮胎禁令,可追溯自1973年,當時美國聯邦法院於著名的「羅訴韋德案」中,承認婦女墮胎權受到憲法隱私權保護後,之後,歐美各國紛紛針對墮胎問題展開激烈討論。

但當時愛爾蘭政壇趨向保守,為了避免愛爾蘭最高法院受「時代影響」,提出可能威脅墮胎禁令的解釋,而於1983年提出《憲法第八修正案》,以最高的法律層級保障胚胎與胎兒的「生命權」,就連女性「非自願受孕」——包括未成年懷孕、遭遇強暴、甚至是亂倫——等爭議狀況,都不得墮胎。

英國19世紀留下的刑法反墮胎罪,在《憲法第八修正案》的加持下,更家鞏固:不只墮胎的孕婦,與任何參與墮胎行為的協助人,都將面臨最高14年有期徒刑的法律制裁。有人工流產需求的女性,只能到英格蘭的醫院自費墮胎,資源不足者,只能透過走私的藥物甚至尋求密醫協助,危險的自行流產。

《風傳媒》報導,根據國際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2017年的統計數字,每年有近4,000名愛爾蘭婦女前往英國或其他歐洲國家墮胎,《憲法第八修正案》通過的35年來,至少17萬名愛爾蘭婦女到英國墮胎。

2012年,愛爾蘭西部哥爾威(Galway)31歲的印度裔牙醫哈拉帕納瓦(Savita Halappanavar)因為小產而要求墮胎,卻遭到拒絕,最終導致敗血症及器官衰竭而死。

這起悲劇導致愛爾蘭的大規模抗議,國際社會與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施壓愛爾蘭政府制訂相關法規。2013年,愛爾蘭國會終於通過法令,批准孕婦有生命危險時可墮胎,但醫療院所為了避免反墮胎罪等法律爭議,往往不敢執行墮胎手術,因性侵而懷孕或其他因素無法養育孩子的孕婦同樣沒有墮胎的選擇權。

《轉角國際》報導,近年來,愛爾蘭天主教會卻不斷被踢爆虐童、懲罰單親媽媽、甚至隱蔽收養兒童死亡的重大醜聞,社會對信仰的尊重逐漸消散,再加上一連串因禁令而起的婦女悲劇與公民直接表態的修憲諮詢,鬆綁禁令這才成為了政壇共識。

2018年初,保守的愛爾蘭統一黨與愛爾蘭共和黨,分別宣布在墮胎政策上解除黨紀指令,國會中最大的修憲阻礙自此排除,這次的修憲公投才在確認要在5月25日舉行。

新聞來源:

核稿編輯:楊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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